履帶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履帶式起重機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通過有關部門的考核,方可操作履帶式起重機。嚴禁酒后或身體出現不適癥狀時進行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使用履帶式起重機。 2、履帶吊司機應按照履帶吊生產廠家的規定及時對吊車進行維護保養,定期檢查,確保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3履帶起重機在無冰雪路面行走時,縱坡上坡度不得超過10%,縱坡坡度不得超過20%,縱坡下坡坡度應不超過 20%。斜坡坡度不得超過1%0.57°。避免在柔軟或不能承受重壓的管道、溝渠和地面上行駛。如果必須通過,則應采取切實措施。 4、起重機需要帶負載行駛時,負載不應超過額定起重量的70%,地面應堅實平整,吊物應朝向起重機前方的方向,高度從離地不超過50cm,回轉機構和吊鉤的剎車必須剎車。行駛速度應該很慢。嚴禁帶載長途行駛。 5履帶起重機冬季行走時,應清除路面上的冰雪。如果道路有坡度不能保證履帶吊安全行駛,應將履帶吊拆裝運至指定地點。小坡路段應鋪設石塊,容易造成起重機履帶打滑,防止履帶起重機在上下坡時打滑。 6履帶起重機不允許在斜坡上橫向移動,不允許將臂架向斜坡底部旋轉。
如果你必須移動或旋轉,你必須先將身體壓平。 7、履帶起重機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各部件是否齊全、完好,符合安全規定。起重機啟動后,應空載運行。檢查操作裝置、制動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正常、靈敏、可靠。嚴禁帶病運行機器。操作前應注意起重機回轉范圍內無障礙物。 8、起重機工作前,履帶鞋底下的地面必須平整、壓實。為保證機身滿足水平要求,對于在松軟地面作業的人員吊車,必須進行試吊。起重重量應不超過地面30CM吊車,只有在履帶不下垂的情況下才能繼續起吊。在深坑邊工作時,機身與坑邊應根據土質情況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防止塌陷。 9、必須按起重特性表規定的起重量和工作半徑進行作業。嚴禁超載運行。吊運物體時,不能超過制造商規定的風速。 10吊起較重物時,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CM左右,檢查吊車的穩定性和剎車是否靈活有效,在正常情況下繼續吊起。 11起重機滿載或接近滿載起吊時,禁止同時進行兩項或多項作業。臂架左右旋轉角度不得超過45°,嚴禁傾斜、拉動和快速提升。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得吊運。 12兩臺起重機同時吊起重物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兩臺車的起升速度要保持相等,物體重量不得超過重量的75%兩輛卡車的總允許起重量。綁扎吊索時注意載荷的分布履帶吊安全裝置制動器圖解,每輛車分擔的載荷不能超過最大允許起重量的80%。
13起重機在正常運行時應以緩慢均勻的速度進行操作。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進行應急操作。 14、起重機工作時,嚴禁任何人在工作區、吊臂下、吊鉤下和懸掛物下站立、工作或通行。負載在空中,不允許駕駛員離開駕駛室。 15、起重機在火線附近作業時,應與火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最大轉彎半徑范圍內,允許的與輸電線路的最短距離如下表所示。霧天作業時,也應適當加大安全距離。見表 1 kV 以下輸電線路電壓 120 kV 35110 kV 154 kV 220 kV 輸電線路允許最短距離 1.5 m 2 m 4 m 5 m 6 m 16 起重機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保持一定距離,以防止鋼絲繩因起升限位或臂架折返而斷裂。起重卷筒上的鋼絲繩在運行過程中不應完全卸除,起重卷筒上的鋼絲繩應至少保留三圈。 17、起重機工作時,不得對零部件進行維修和調整。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駕駛室。 18、司機與吊車必須密切配合,服從指揮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鳴喇叭。如果命令手勢不明確或錯誤,駕駛員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必須立即停止向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履帶吊安全裝置制動器圖解,待不安全因素排除后才能繼續工作。 19嚴禁操作人員用吊物進行升降,工作中嚴禁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
20無論是停工還是休息履帶吊安全裝置制動器圖解|履帶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懸掛物均不得懸空,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21 吊裝作業嚴格遵守“十不吊”的安全規定。指令信號不明、不吊、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明、不吊、斜拉重物、不吊、光線不足、重物不清、不吊、人站在重物下、不吊、雨、雪、大風、重物緊。固定不牢,繩子打結,繩子不齊,不吊,有邊物不加墊不吊,重物超過頭部不吊,安全裝置發生故障時不會掛起。 22工作完成后,應將吊鉤和吊臂置于規定的穩定位置,所有操縱手柄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駕駛室門窗. 23、對于操作難度較大的吊裝作業,必須先由相關人員制定施工方案,并派專人觀察起重機在作業過程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