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貴州網訊(記者 楊婭)6月28日柴油機吊車,黔南州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于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柴油機吊車二手吊車,自2020年7月1日起,將黔南州部分區域劃定為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以下簡稱“禁用區”)。
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指依據GB20891—2007確定為國Ⅱ及以下排放階段裝用柴油機(或編碼登記判定為X階段排放標準,且經檢測未達到《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中規定的Ш類限值)的工程機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機械類型: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叉車、非公路用卡車、起重機、強夯機、履帶吊車、內燃樁工機械、柴油發電機、銑刨機、柴油打樁錘、鑿巖臺車等。
禁止使用區劃定范圍:
自2020年7月1日起二手吊車,中心城市(都勻市)文峰辦事處、小圍寨和沙包堡建成區的街道區域等禁用區范圍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具體范圍見(都勻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圖;19.58平方公里);
自2021年7月1日起,福泉市金山建成區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其余各縣人民政府結合轄區實際劃定相應的禁用區。
中心城市(都勻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圖(點擊查看大圖)
溫馨提示:
應急搶險工程不受上述所列機械措施限制,應優先選用低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生態環境部門會同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違反本通告規定,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加快老舊柴油機治理和淘汰更新,鼓勵使用節能環保型和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