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根據《上海電氣風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內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以下簡稱《股價穩定預案》”),公司將采取由符合《股價穩定預案》規定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的措施以穩定股價。
●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目前在公司任職并領薪的監事亦自愿增持公司股票。
● 本次符合《股價穩定預案》規定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自愿增持的監事共計7人,計劃累計增持股份金額不低于其上一年度稅后薪酬總額的5%,最高不超過其上一年度稅后薪酬總額的10%,增持股份的價格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
● 本次增持實施期限:本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股價穩定措施及其實施方案之日起90日。
● 本次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增持計劃可能存在因資本市場情況發生變化或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增持計劃披露的價格上限等因素,導致出現增持計劃延遲實施或無法實施的風險。
公司上一輪穩定股價措施已于2023年12月15日實施完畢。自2023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01月15日,公司股票的收盤價已連續20個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5.36元,再次觸發穩定股價措施的啟動條件。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2024年01月1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于觸發穩定股價措施啟動條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4-003)。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于2024年01月25日召開2024年度第一次臨時會議,經審議并一致通過了《公司啟動穩定股價措施的議案》,現就本次穩定股價措施的整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穩定股價措施及其實施方案
(一)本次將采取的穩定股價措施
根據《股價穩定預案》,公司穩定股價措施啟動順序及條件為:①由公司回購公司股票,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單次用于回購股份的資金金額不高于上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的20%,單一會計年度用于穩定股價的回購資金合計不超過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的40%,超過上述標準的,有關穩定股價措施在當年度不再繼續實施;②由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東增持股票的金額不超過控股股東上年度從公司領取的分紅,增持股份的價格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且單次及/或連續十二個月增持數量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③由在公司上市時任職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內新任職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票的資金不超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總額和現金分紅(稅后,下同)的10%,增持股份的價格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前述董事不包括公司獨立董事)。
上述措施可單獨或合并采用。選用前述方式時應考慮:(1)不能導致公司不滿足法定上市條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東履行要約收購義務。
由于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為負,且控股股東2022年度未從公司領取分紅,無法根據《股價穩定預案》實施穩定股價措施①和②,故公司將啟動穩定股價措施③,即由符合《股價穩定預案》規定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在此基礎上,為體現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目前在公司任職并領薪的監事亦自愿參與本次增持。
(二)本次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計劃的具體內容
1、增持主體基本情況:
本次符合《股價穩定預案》規定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現任董事喬銀平先生、王勇先生,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王明軍先生、吳改先生、劉向楠先生和黃鋒鋒女士,以及本次自愿增持的現任監事王紅春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7名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持有公司股份情況如下:
2、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增持股份種類
公司無限售條件的A股流通股份。
(2)增持股份的數量或金額
前述7名董監高計劃累計增持股份的金額不低于其上一年度稅后薪酬總額的5%,最高不超過其上一年度稅后薪酬總額的10%。
(3)增持股份的價格
根據《股價穩定預案》,本次董監高增持股份的價格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
(4)增持實施的期限
本次董監高增持實施的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股價穩定措施及其實施方案之日起90日。
(5)增持股份的資金來源
本次董監高增持的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
(6)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過集中競價等或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允許的其他方式實施。
二、其他事項說明
1、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持續關注本次董監高增持計劃實施的有關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董監高在實施本次增持計劃過程中,將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權益變動及股票買賣敏感期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并承諾在增持計劃實施期間內不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董監高增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增持計劃的不確定性風險
本次董監高增持計劃可能存在因資本市場情況發生變化或公司股份價格持續超出增持計劃披露的價格上限等因素,導致出現增持計劃延遲實施或無法實施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電氣風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