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融水縣鄉村振興 分散式風電項目介紹
一、政策支持
2018年4月16日,國家能源局制定了《分散式?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 法》,要求簡化分散式風電項目核準流程。
國家能源局在2021年2月26日出臺《 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出, 將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啟動“千鄉萬村馭風計劃”和“千鄉萬村沐光行動”。
關 于分散式風電,國家鄉村振興戰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中和碳達峰工作的意見等相關政策文件中也提出了明確實施的要 求。
二、合作方式
1.投資公司負責分散式風電機組的投資、建設、運 營:公司在當地建設新能源發電機組,幫助當地落實中央關于鄉村經濟振興戰略、 “千鄉萬村馭風計劃”具體戰略。
2.通過洽談后,如果得到縣人民政府初步認可、同意引入該鄉村振興項目、并簽署投資框架協議,公司派出相關領導,與政府相關主管領導及主管部門洽談,達成合作意向后簽署投資框架協議后,公司將派駐技術專業人員到地方氣象局等部門調取相關數據資料,同時實地勘測區域, 并在形成投資方案和項目計劃書后將方案上報至縣政府相關主管部門。
3.與政府簽定正式投資合作協議:雙方正式簽署投資合作協議,公司同時在 當地成立項目公司。
4.共同推進項目合作:項目公司與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人 民政府共同成立推進工作組,項目公司人員負責對接相關部門,進行該項目的推 進工作。
三、合作與效益
1.根據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風資源稟賦的優勢,各村風資源分布均勻,目前可開發區域共分為六個。
規劃區域:
1.根據所選區域的面積和障礙物信息,本縣區共規劃風電容量0MW,平均等效 小時數2700h,平均風速5.9m/s,所選6個區域板塊內計劃建設1260MW。
2.以村為單位,根據該項目《選址要求》將具備該項目實施條件的行政村進 行統籌統計;
3.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縣多個行政村中選出適合該項目 的機組點位,計劃實施252個風電基站,每個點位安排一臺5兆瓦的風電機組;每 個風電機組占地面積900-1300平方米:(具體以實際選點適合裝機點為準)
4.鄉村振興支持:
在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投資的風電新能源項目由投資公司全額出資,并根據后續協議提供部分 資金,用于支持當地鄉村振興工作(具體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政策規定)
5.投資預測:
A.工程概況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縣風電項目規劃總容量為1260MW。 本期工程擬安裝252臺5MW的風力發電機組,風機塔筒高度140米,風機選型根據建設地的實際情況,合理優化配置。
風電場主要建筑工程包括風力發電機組基礎、箱式變電站基礎、集電線路桿 塔基礎、220kV升壓站設備基礎、施工安裝場地及場內道路、送出線路基礎以及 地面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等組成。
B.投資概算
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1260MW風力發電項目工程動態投資 62.1億元,單位造價6000元/kW。
1)發電收入
本項目作為電網內獨立核算的發電項目進行財務評價。
發電收入=上網電量×電價 本項目為內資項目,按照2009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 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關于建筑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風電場工程計價 依據調整實施意見》和相關增值稅實施細則的規定,本項目企業采購固定資產繳 納增值稅可從銷項稅中抵扣。根據規定實際可抵扣金額按實際發生增值稅發票額 計算,由于本階段工程投資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暫按設備購置費及建筑、安裝工 程費總價作為計算基數,設備購置費稅率按13%進行測算,建筑、安裝工程費稅 率按9%進行測算。
2)稅金
該工程繳納的稅金包括增值稅、銷售稅金附加、所得稅。該項目增值適應稅 率為13%,銷售稅金附加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分別按增值稅的5% 和5%計征,所得稅稅率為25%。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 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 例》第八十七條規定: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是指《公共基礎設施 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 電力、水利等項目。
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 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盈利能力分析
本風電場生產期為21年(含建設期),計算期內項目資本金基準收益率按8%, 本項目運營期內上網電價按0.4122元/kWh,測算項目財務指標。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縣風電項目投資收益測算如下:
本項目全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所得稅前)為9.02%,
本項目全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所得稅后)為7.85%,
全部投資財務凈現值(所得稅前)為2.12 億元,
全部投資財務凈現值(所得稅后)為1.85億元。
本項目投資回收期: 所得稅前:10.89年(含建設期)
所得稅后:11.42年(含建設期)。
四、項目優勢條件
1.分布式風電項目不占用省政府新能源建設指標,即不需要申請指標,只需 要向當地市發改委或能源局報備核準,即可投資建設。
2.項目選址與村莊距離要求500米以外的山坡山頭,噪音為40分貝,對周邊環 境影響滿足環保要求,采用世界領先的成熟風電技術,對選址條件要求極低。
3.分散式安裝適合農村實際情況,充分利用農村的荒廢土地資源,土地要求 比較容易解決。
4.建設周期:項目自簽訂投資框架協議開始,建設周期約為6-8個月,建設時間短,項目效率高。
5.采用成熟的國際先進風電系統,平穩運行,分布式風力發電并網接入點容 易滿足電網要求。
6.安裝、維修、維護需要大量的勞動力,創造就業機會,為當就業崗位。 7.利于碳中和碳達標節能減排,每年帶來近萬噸二氧化碳的減排,約合植樹 造林萬畝。
五、選址要求
風力發電機組的發電量受到多方因素的影響,因此風力發電機組的選址除了 選取風能資源較好的地塊外,還要考慮塔筒高度、機組間的距離、當地規劃要求 以及建筑和周邊環境等因素,具體要求如下:
1.以單機容量為5MW風機為例,單臺風機及配套箱變占地面積約為900-1300 平方米,土地性質為未利用荒地。
2.機組布置要求
(1)風電機組與村莊的距離—般要求500米以上;
(2)風電機組要避開基本農田、礦產、文物、軍事用地、自然保護區以及其 他環境敏感區域;
(3)風力發電機組安裝范圍中心的100m范圍之內盡量沒有障礙物;
(4)需要考慮地形地貌、交通運輸情況、接入系統等因素對機組選址的影響。
六、結論
風力發電是清潔能源,符合國家環保、節能政策,是環境效益最好的能源之 一,是我國鼓勵和支持開發的可持續發展的新能源。風電場的開發建設可有效減 少常規能源尤其是煤炭資源的消耗,保護生態環境,風電場建成以后,既可以提 供一定的電力,又不增加環境的壓力,還可以為當地增加新的旅游景觀,所以風 電場的建設具有明顯的社會環境效益。 風電是清潔、可再生能源,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1260MW風 電項目建成后,年供電量(上網)可達32.35億千瓦時,與同容量燃煤發電廠相 比,每年可節約標煤96.77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9916噸,氮氧化物為8997 噸;減少排放二氧化碳(溫室效應性氣體)為226萬噸,減少煙塵排放量3310噸, 減少灰渣排放量為28.12萬噸。
風電場建設對于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當地的環境保護、減 少大氣污染具有積極的作用,并有明顯的節能、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還可減少 大量灰渣的排放,改善環境質量,達到節能環保的目的,當地政府也能為實現國 家的“雙碳”計劃做出積極的貢獻,企業也為鄉村振興盡出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