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海事法院官網消息,其審理的首宗涉海上風電保險案件二審撤訴結案,被告已按照一審判決自動履行4000余萬元。
2021年7月25日10時許,海上風電安裝平臺“升平001”在惠州風電施工海域進行插樁作業過程中發生樁腿穿刺船體傾斜事故,導致“升平001”平臺沉沒。正在“升平001”平臺停工待命的履帶式起重機亦隨之沉入海中。該履帶式起重機采購價達4100萬元,在購入后不到四個月、用于項目施工不到兩個月就發生了落海事故。
原告就履帶式起重機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了工程機械保險,在事故發生后向該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遭拒后于2022年5月底向廣州海事法院起訴,請求該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賠償款4100萬元及其利息。
相對于起重機在陸上作業,設備用于海上風電項目施工,對保險人而言承保風險更大,投保人是否盡到如實告知義務非常關鍵。鑒于原告在投保時已向被告提交的買賣合同文本中記載了“超起輕臂(海上風電)132米”等內容,被告在承保當時應當知道設備可能用于海上風電項目施工而未向原告主動詢問上述情況,合議庭認為原告已盡到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人應承擔保險責任。
被告上訴后,雙方在二審中達成和解,原告對利息作出讓步,被告撤回上訴。
據了解,“升平001”由中國船舶集團旗下廣船國際所屬文沖修造改裝,平臺于2021年2月21日進入文沖修造碼頭,于2021年6月16日改裝完成并交付,是文沖修造承接的第一艘風電安裝平臺改建項目。該平臺隸屬天津津澄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前身是從新加坡進口的“堡壘2號”居住平臺。
原平臺“堡壘2號”于2014年由新加坡Triyards船廠建造,平臺長92.14米,寬54米,樁腿高度137.25米,總噸6700噸,改造后平臺加裝1600噸履帶吊,入籍中國船級社,登記天津港,由山東電建一公司承租,投入中廣核惠州港口一期海上風電項目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