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記者鄭孝義、安蓓)國家發展改革委19日公布海上風電定價政策,確定已投出的非招標海上風電項目上網電價。 2017 年前投產,鼓勵特許權招標等。市場競爭的方式決定了海上風電項目的開發所有者和上網電價。
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的《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稱,對于非招標的海上風電項目,確定潮間帶風電和海上風電兩種類型,確定上網電價。
2017年以前投運的潮間帶風電項目含稅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75元,海上風電項目含稅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5元。2017年及以后投運的海上風電項目,將根據海上風電技術進步和項目建設成本變化情況,結合特許權招標情況,單獨研究制定上網電價政策。
通知提出,鼓勵通過特許權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確定海上風電項目開發業主和上網電價,促進技術進步。通過特許權招標確定業主的海上風電項目,上網電價按中標價執行海上風電電價,但不得高于同類項目的政府定價水平。
國家發改委表示,我國海上風電產業仍處于發展初期,目前投產裝機容量僅40萬千瓦左右。
發改委認為海上風電電價,海上風電價格政策的出臺吊車,將促進我國海上風電產業發展,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同時吊車,有利于優化海上風電項目布局,鼓勵投資者優先發展優質海上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