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明確大型吊裝作業的方案制定、審批和執行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證作業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進行的陸上大型吊裝作業的安全管理。
2. 術語
2.1 大型吊裝作業:單臺吊機的負載超過其額定荷載的90%或由多臺吊機聯合進行的吊裝作業。
3. 職責
3.1 項目組的職責
3.1.1 大型吊裝作業必須制定施工方案。方案由項目組或施工組織單位負責編制。
3.1.2 項目組負責人/相關施工單位負責人在作業前必須召集相關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方案技術、安全交底, 編制交底記錄,經參加各方人員簽字后,由技術部門存檔。
3.1.3 項目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各方進行jsa 風險分析,對評估出的重大危險源必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項目負責人應編制并存檔jsa 風險評估表。
3.2 施工單位職責
3.2.1 吊裝作業開始前,施工負責人應組織召開專項安全會議,對即將開始的作業進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3.2.2 施工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相關各方進行吊裝作業前安全檢查。
3.2.3 項目安全監督和施工單位的相關安全人員負責監督吊裝方案和公司各項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2.4 參與吊裝作業的項目組人員、相關施工單位負責人必須熟悉并嚴格執行吊裝方案。
4. 管理內容
4.1 吊裝作業前
4.1.1 施工單位負責根據吊裝方案要求,準備充足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機具。
4.1.2 項目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在作業前對以下各項作出檢查:
l吊裝作業所選擇的各臺吊機符合吊裝方案的要求,證書齊全、有效。
l吊機已進行了全面檢查,處于良好狀態,安全裝置齊全有效。
l吊車司機持有有效的操作證書,了解所使用吊車的性能,熟知吊裝作業指揮信號的含義。
l每臺吊機的荷載符合安全要求(單臺吊機作業時,吊機的最大荷載不得超過其安全吊裝量的95%;多臺吊機聯合作業時,各臺吊機的最大荷載不宜超過其安全吊裝量的80%)。
l吊裝作業所使用鋼絲繩的類型、長度、直徑、抗拉強度、破斷拉力符合吊裝方案中的要求。鋼絲繩已進行過檢查,沒有任何損傷。
l吊裝作業使用的卸扣的承載能力符合吊裝方案要求。(必要時進行ndt探傷檢查)。
l拖拉固定使用的鋼絲繩、倒鏈、卷揚機、滑輪組符合方案要求,并已作出檢查,結果正常。
l吊點在吊裝前已進行ndt 檢驗。(若吊點需重復使用,則在吊裝后還需進行二次檢驗)
l吊裝作業指揮人員、吊車司機、司索人員熟悉吊裝方案(吊機及索具要求、吊點及重心位置、被吊物重量及尺寸、掛扣方式),并已對是否符合吊裝要求做出自檢。
l吊裝作業指揮人員與吊車司機之間保持通暢的聯絡方式。
l吊裝現場的天氣狀況符合作業要求(風力小于6 級、能見度良好)。
l吊裝作業區域內地面堅實平整,無影響作業安全的障礙物及隱患。
l吊裝作業現場已設立隔離區,非吊裝作業人員遠離現場。
l通往吊裝現場的道路通暢。
l所有施工吊機已按方案就位,索具按照方案要求固定完畢。
4.1.3 檢查完畢后,施工單位安全人員組織施工各有關人員填寫《大型起重作業前安全檢查表》。填寫完畢后,通知吊裝指揮人員可以進行作業。
4.2 吊裝作業中
4.2.1 吊裝指揮人員在確定吊裝條件已充分具備后,宣布吊裝作業開始。
4.2.2 吊裝指揮人員站在能同時看到被吊物及吊車的視線清楚的位置。
4.2.3 所有的被吊物在被吊運時都要根據需要系牽引繩。(系牽引繩會影響安全的情況除外)。牽引繩要有足夠的長度以保證作業人員與被吊物間的安全距離。
4.2.4 在司索人員遠離被吊物及被吊物周圍沒有障礙物的情況下,指揮人員發出起吊信號。指揮手勢或信號要準確、清楚,所處位置應能使各司機都能看得清楚。若使用對講機,要保證各對講機之間的信息傳遞。
4.2.5 在吊索張緊受力后,指揮人員、司索人員應進一步確認索具的固定情況,無誤后方可繼續起吊。被吊物離開地面或墊墩300mm 左右,應停頓1 分鐘左右時間,對吊索、卡環及吊機等的狀態進行觀察,確認無異常后方可繼續吊裝作業。
4.2.6 起吊后保持被吊物平?,吊具所在平面應垂直于被吊物,不得橫拉、斜吊。吊裝動作平緩,避免突然運動或被吊物擺動。
4.2.7 在吊裝過程中,各臺吊機的司機必須聽從統一指揮,除停止信號外不得接受他人的指揮信號。
4.2.8 盡可能減少被吊物空中懸停時間,防止鋼絲繩疲勞折斷發生墜落事故。若需懸停于某一位置,則在此期間內吊車司機禁止離開駕駛室。
4.2.9 在吊機行走時應鳴號,提示周圍人員吊裝作業正在進行中。
4.3 吊裝作業完成
4.3.1 確認被吊物準確就位后,摘鉤,復員設備,宣布吊裝作業結束。
4.3.2 施工單位的安全人員負責保存bfcec-mr-27/r01《大型吊裝作業前安全檢查表》。
5. 相關文件
5.1 bfcec-mr-20 作業安全分析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