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第五章操作平臺與交叉作業的安全防護第一節操作平臺第5.1.1條移動式操作平臺,必須符合下列規定:一、操作平臺應由專業技術人員按現行的相應規范進行設計,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二、操作平臺的面積不應超過10m2,高度不應超過5m.還應進行穩定驗算,并采用措施減少立柱的長細比。三、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接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四、操作平臺可用φ(48~51)×3.5mm鋼管以扣件連接,亦可采用門架式或承插式鋼管腳手架部件,按產品使用要求進行組裝。平臺的次梁,間距不應在于40cm;臺面應滿鋪3cm厚的木板或竹笆。五、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